敬致長官、老師及同仁大家好:
本校自114學年度起實施「16+2週彈性學習制度」(護理學院課程除外),其中第 17、18 週為「彈性暨自主學習」,為利後續追蹤學生學習情形,並確保課程實際執行與課程大綱內容一致,敬請各課程授課教師配合下列事項辦理。
一、依課程大綱內容執行第17、18週彈性暨自主學習
請各課程授課教師確實依課程大綱第二部分第三項所填寫之「彈性暨自主學習」規劃內容,執行第 17、18 週之相關教學與學習安排。
二、落實學生自主學習作業繳交與評分
課程大綱所載之「彈性暨自主學習」,請教師依規定完成相對應之自主學習作業或學習任務,並落實相關學習成效證明;前述學習成效證明請上傳並留存於創課教學平台,後續將進行追蹤與查核。
三、教務處後續追蹤與成果彙整說明
教務處將依課程大綱內容及創課平台紀錄,追蹤各課程第 17、18 週彈性暨自主學習之執行情形與學生學習成效,並於學期末彙整相關執行成果呈報鈞長。
爰請各開課單位協助轉知授課教師,及時備妥並留存學生學習成效證明(如作業繳交紀錄、評分結果等),以利作為後續教育部備查之依據。
敬請各位老師配合辦理,共同確保本校「16+2週彈性學習制度」中學生彈性暨自主學習之落實與教學品質,謝謝。